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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知道”“应当知道”“明知”是什么意思?

主讲人:张继成

时间:2023年12月5日(周二)下午15:30

地点:文法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张继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中国法律逻辑学会会长。主要从事法律逻辑、法理学、证据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讲授《逻辑》《侦查逻辑》《审判逻辑》《法学方法论》等课程。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主编教材4部,出版学术专著2部。

内容摘要:

阐述法律上的“知道”“应当知道”“明知”的具体涵义以及关联概念,对“事实条件”、“能力条件”、“意志条件”和例外情况进行剖析,并结合《民法典》和《刑法》中的法律条文进行具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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