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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

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至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报到,2月26日(星期一)上课。各学院于2月26日上午将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

2.教职工

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报到,2月26日(星期一)上班。各单位、部门于2月26日上午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人力资源处。

二、值班安排

党政办公室安排好学校总值班,安全工作处、后勤与校园建设管理处分别安排好24小时值班,各单位、部门做好值班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部门于1月17日17:00前将值班表(模板见附件)报送党政办公室A312室。(值班电话:总值班室81669000;党政办公室81668023;安全工作处81668110;后勤与校园建设管理处81669111)

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工作,保持联络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三、有关要求

1.深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深入开展消防、校舍、网络、食品、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假期出行安全。及时掌握学生动向和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安全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关心关注特殊群体。时刻把师生冷暖放在心上,积极开展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劳动模范、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党外代表人士、侨界代表人士、困难职工和困难党员等活动;加强困难学生人文关怀,及时帮助受灾学生度过难关,确保广大师生欢乐过节、温暖过冬。

3.认真谋划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照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做好寒假期间学科科研、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学生就业等各项工作。

4.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现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附件:2024年各单位(部门)寒期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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