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我校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为保证我校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质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规程》(冀教科〔2024〕2号)(附件1)和《河北科技大学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办法》(校科研字〔2021〕7号)(附件2)等相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项目及完成人是否符合提名条件、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同时还要组织同行专家对所有拟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科学性、真实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要对申报项目的学术认可度、成果水平和推荐等级进行论证,同时对项目完成人的政治立场、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品行及廉洁等情况进行评价出具正式评价意见。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对拟申报项目按照规程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和遴选后,请于8月28日15:00前将“2024年省科技奖申报项目简况表”(附件3)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名称+2024年省科技奖申报项目简况表)发送至378808568@qq.com邮箱。学校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根据学校申报项目情况于8月29日下发“提名号和校验码”。 项目负责人9月15日16:00前登录报奖系统填报提名书。
(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公示后(在候选者所在工作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各项目负责人于 9月7日前将“公示信息表”(附件4)、“推荐意见”(附件5)和知情证明等备查材料发送至378808568@qq.com(文件以“提名号+公示信息表/推荐意见命名),提名意见应控制在280字符内。9月8日学校在校园网进行报奖材料公示。
(四)9月7日前,各单位将单位推荐函(单位公章)、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学术委员会签章)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378808568@qq.com邮箱,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五)9月16日12:00前将纸质提名书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C215房间,科研院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将组成核查专家组,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内容”,对提交的提名书及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对核查有问题的提名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省教育厅对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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