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2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财政专项经费外,其他经费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二、财政专项经费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请有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实现支出。
三、各类借款尚未归还的,请尽快办理报销归还手续。凡借出的票据、收据,请办理交款手续,不能交还的,请退回票据和收据。报还款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
四、凡已经到账的科研经费收入,尚未办理入账手续的,请尽快办理入账手续。
六、已在网上提交预约报销单但未能成功投递的单据,2023年开账后可继续投递,无需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