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强化有组织的科研,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基础科学研究水平,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设国家基金一般项目专项和重点重大专项,现发布申报指南(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承担我校校立基金科研项目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课题。
2.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
3.各类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根据优先资助条件,提供相应佐证。登录邮箱系统,在线全文打印基金评审意见,经后期加工的评审意见不予采用;其它能证明基金上会的材料;近5年国家基金面上项目任务书;近5年一区论文或顶刊论文及检索证明;近10年第一完成人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及以上证书。
2.项目(课题)负责人下载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2),报学院汇总。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书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9月29日15: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668177 电子邮箱:3320326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