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立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按照国家及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以及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现对校立科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立基金(自然类、社科类)、2021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自然科学类填写《附件2:校立基金结题证书(自然)》,社会科学类填写《附件3:校立基金(社科专项)结题证书》,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于2023年11月17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院C215。
2.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别填写结项汇总表,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之775219429@qq.com。
3.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视为未达到结题条件,将做撤项处理,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回收财务账户结余资金。
4.联系人及电话
2019年自然科学类项目:朱老师 81666580
2019年社会科学类:姚老师 81668172
202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庄老师 8166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