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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招生简章将于近日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公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请计划申报的师生按要求申报。

一、单位审批。申请人在我校国际合作处“下载中心”下载校内审批表(附件1、附件2),教师、学生分别填写。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网报后自动生成)。请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出具单位推荐意见,须由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人员填写,内容要具体、中肯、准确,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将其编写成Word文档(文件名为“XX学院-某某某-推荐意见”)形式发送至190577204@qq.com。

三、材料完整。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认真整理申请材料,并完整提交网报信息,申请人要确保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纸质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请将所有材料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顺序排列,并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用铅笔注明页码,用长尾夹夹住,无需装订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复印一份,交由我校国际合作处留存。

四、按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主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受理各类申请,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在留学基金委的信息平台注册,及时在线填写报名材料。将书面材料于规定期限内(至少在截止日期前7个工作日)提交至国际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项目。申请非教育厅直接受理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或其它项目)的申请人请及时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按照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及时提交所需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在申请前向国际合作处提交校内审批表,学校同意后方可网上申报。

联系人:刘伟娜

联系电话:81668198   13932129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