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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校内新媒体进行2021年度审查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管理,按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和新媒体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对校内新媒体进行2021年度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和内容

各单位、部门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QQ公众平台、短视频账号、客户端等)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的内容。

二、提交材料

1.《河北科技大学新媒体年度审查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信息发布内容汇集册》1套,内容按新媒体类型分别汇总、装订成册。汇集册封面要求统一格式(附件2),目录及内文具体格式要求:页边距上下2.5cm,左右2.8cm;一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GB2312。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指定1名教师,专门负责年审工作。

2.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4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办公楼宣传部办公室(B403)。联系人:杨洋,电话:81668051。

3.对审查合格的新媒体,给予2021年度审查合格编码并登记备案;审查不合格的,限期(一个月)整改;未按时参加年审,或审查不合格,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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