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五个一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提升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年“五个一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6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23年“五个一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

1.申报的示范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实践。示范课程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充分融入课程思政目标,有机融合思政教育元素,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教学手段灵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课程评价办法科学,学生评教结果优秀,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具有较高水平的展示成果。

2.示范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团队同时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再单独申报。

3.主讲教师为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突出,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主讲示范课程2年(含)以上,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方向和重点,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4.教学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员结构合理,教研机制完善,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均为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其中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5人(含),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

(二)本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示范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建设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完备,运行机制良好,经费保障有力,能够高水平指导和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

2.示范中心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3年(含)及以上课程思政一线教学经验以及较为成熟的理论研究成果。示范中心配备了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满足课程思政理论研究、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需求。

3.示范中心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专业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经常性组织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建成了一批优质课程思政资源库和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建立了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思政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研究成果。示范中心至少有1门省级(含)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近三年立项5项(含)以上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推荐1门,军事理论教研室、心理健康教研室、劳动教育教研室、美育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室、创业基础教研室、韩语教研室、汉语教研室及学科服务与信息检索教学部可联合推荐1门。教育厅分配给我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

2.已立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的优先推荐。

(二)本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可不同学院、不同学科联合申报。教育厅分配给我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三)每位教师最多参与一项申报项目。已被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师和团队以及示范中心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材料报送

1.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评,根据限额择优推荐。各教学单位应于10月7日将《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一式七份)、《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河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4,一式七份)、《河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2.学校评审。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推荐结果。

3.材料上报。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81668139,邮箱:270097453@qq.com。



附件:

    下一篇: 河北科技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