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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启动了2022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对无出版经费来源或出版经费不足的学术著作进行适当补助,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成果积极申报。

一、资助范围

我校在职职工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撰写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包括:

(一)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术著作;

(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著作;

(三)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对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有重要意义和学术价值,特别是对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四)研究我国特别是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及对河北优长学科、特色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著作。

同等条件下,对年轻学者完成的学术著作予以优先支持。已出版著作的再版及修订本,以及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资料汇编、论文集等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一)著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二)著作内容要符合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申请人应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四)著作须有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支撑,申请人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五)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复制比不超过15%。

(六)著作须由2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

三、评审资助

省社科院(社科联)成果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省社科院党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予以资助。

(一)资助数量和金额根据本年度申报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二)获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2022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送交成果管理处10套样书。

(三)获资助著作须自批准资助起一年内公开出版,无故不能按期出版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款项,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

(四)省社科院(社科联)对著作出版后产生的社会反响进行跟踪评估,申请人应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并送交成果管理处。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2份(见附件);

2.完整书稿的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3.书稿的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公开发表的支撑论文、课题来源依据以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1份;

4.出版合同复印件3份(原件带到科研院,审核后归回);

5.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知网查重报告并盖章(查重率不超过15%)。

(二) 申报时间

3月28日上午10:00前,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完整书稿(word格式)命名为“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kyyc215@126.com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8166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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