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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教育厅《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23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于2023年11月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1年获批省级、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

2、2022年获批的校级、省级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已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研究成果经过两个教学周期实践验证的。

3、2020年及以前获批的校级、省级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延期的,如不参加本次验收会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2021年获批的项目确有实际困难需延期的,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待批准后生效。对无故不结题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终止经费支持。

二、 结题验收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省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时应完成以下指标

1.完成教改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验收申请书。

2.完成教改论文2篇及以上。

3.参加国内教学改革的会议,并做大会或分会场发言,或面向全校组织不少于1次校内教改交流研讨会。

4.提交研究总结报告

校级一般课题结题时需完成教改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和研究总结报告,并提交结题申请书。

三、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需将研究成果在本学院内进行宣讲,在此基础上,学院对该项目研究成果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在结题申请表中签字盖章 。

2、学校组织召开专题验收会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校级结题验收项目提交:

《河北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河北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成果佐证材料

省级结题验收项目提交: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书》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书》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鉴定表》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成果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文档为PDF格式,成果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佐证材料中发表的教改论文应包含封皮、目录、正文及封底的复印页,且要求图像及字体清晰、完整,必须与结项的教改项目有直接关系或者密切关系,并且在论文中注明课题编号和名称,未发表论文的录用证明需盖公章。

格式标准:文件夹(学院命名)/文件夹(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项目需提交的各项材料

学院提交:《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各种表格可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

截止时间:11月15日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166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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