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省赛组织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函〔2023〕32号)部署,为加强我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检验就业育人成效,增强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帮助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举办全校第十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并做好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选拔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推动我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持续优化;以赛促就,积极邀请优秀企业参与赛事活动,促使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成长赛道。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理、工、文、管理、艺术五大门类设置分赛道,主要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就业赛道。面向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按照企业职能岗位,设置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市场营销、通用职能分赛道;针对公共服务岗位,设置公共服务分赛道。主要考察学生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学校《大学生职业生涯》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任课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学校将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招生就业处、学工作处、团委、教务处及各培养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班级赛和院赛及其他相关工作。全校复赛、决赛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专业人士分别组成复赛、决赛评委会,按不同阶段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0月31日。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二)学院初赛。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本单位班级赛、院赛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制定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奖项设置和宣传工作。在初赛过程中,各培养单位务必邀请学生成长导师、校内外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面对面全程辅导,帮助选手全面了解职业,体验职业,融入职业,切实做好职业生涯设计。
各培养单位须在11月16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晋级全校复赛的学生名单,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分别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各培养单位晋级学校复赛名额将综合考虑在校生体量、参赛人数、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招聘活动、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适当增加。
(三)专题培训会。大赛组委会将举办关于职业规划和就业的专题培训会,组织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专业人士与参赛学生面对面交流,现场答疑解惑。
(四)全校复赛。11月18-19日,学校举行复赛,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评选出10名选手晋级全校决赛。
(五)全校决赛。11月25-26日,学校举行总决赛,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比赛形式
(一)全校复赛与决赛均为现场比赛,分为主题陈述、评委提问或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评审采取百分制,其中生涯发展报告或求职简历占30%,生涯发展展示或个人成长故事(就业能力展示)陈述占70%。
(三)全校决赛设金奖8个,银奖12个,铜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位选手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七、注意事项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与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作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顺利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大赛期间要积极发挥比赛引领作用,统筹推进生涯咨询、就业指导、校园招聘等同期活动,广泛邀请校内外专业人士参与评审和指导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资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二)精心组织。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或成长。
(三)广泛宣传。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全校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李景生
联系电话:0311-8166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