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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3〕14号,附件1)及《河北科技大学关于印发<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1〕24号)精神,在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员全覆盖、规范化达标、高质量创优”的原则,对我校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梳理、规范和建设,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到2024年,力争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河北省合格建设标准,建设40个左右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入选一批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实施办法

(一)达标备案。各教学单位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开展规范化达标自评工作,并将所有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情况报教务处审核备案。2023年各教学单位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40%,学校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总数不超过49个。各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以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附件2)为准。2023年新增基层教学组织一并做好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二)优秀推荐。2023年我校限额推荐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学院(部)在自评达标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中, 择优推荐1个基层教学组织;学生处军事理论教研室、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学生处劳动教育教研室、团委美育教研室、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基础教研室、国际教育学院韩语教研室、国际教育学院汉语教研室及图书馆学科服务与信息检索教学部联合推荐1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6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推荐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优的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分数原则应达到90分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9日前将《2023年度河北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3,一式一份)、《2023年度河北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2023年度河北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2023年度河北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6,一式七份)、推荐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81668138,邮箱:11713059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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