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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推荐评审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切实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 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1.每个教学单位限申报1项。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省级应用型示范转型专业申报。

2.教务处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聘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审小组,从多维度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最终推荐9项申报省教育厅。

3.课程负责人仅限申请主持1门课程,建设期内的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

(二)建设目标

落实OBE教育教学理念,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基于专业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推动教师把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专业课教学,持续提升学生知识迁移整合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建设内容

挖掘专业课程教学知识点中蕴含的创新思维,结合科研创新案例开展分析解读;引入项目式教学,将思维逻辑训练贯穿专业知识学习全过程,引领学生熟练运用创新思维开展专业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引导专业教师深度掌握设计思维、精益创业方法论等创新创业思维,熟练使用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和教练、引导等教学技法。

(四)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须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鼓励建设期内积极实践教学改革。教学过程中应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式,结合项目式、混合式教学模式,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等考核方式。授课教师应积极将课程建设与“四新”建设等相结合,努力产出丰富的教学成果。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需在2025年5月7日前,将纸质版《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交至教务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b81668138@163.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专创融合课程”。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附件4)。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课程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建设规划等内容。各教学单位需统一收集相关材料,组织专家梳理检查,形成自查意见后报送。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5月7日前,将纸质版《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5,一式五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xb81668138@163.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双创课程中期检查”,不同课程材料在压缩包内单独设置文件夹,命名为“课程名称+姓名+课程类别”。

学校将对申报课程进行校内评审,对中期检查课程进行审核。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166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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