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为不影响我校职工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请全体教职工于本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
本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的要点:
1.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在手机应用“个人所得税”APP中进行操作,操作前需按提示要求更新到最新版本。
2.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进行操作。延续2024年各项扣除信息不变,系统中可以进行“一键带入”的快捷操作,将原扣除信息结转到下一年度。
3.首次填报或者需要新增、变更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则需对每项扣除分别进行操作,按要求将相应内容填写完整。
4.“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的操作办法,可参考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