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5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1.申报人业绩成果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国家级课题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2.为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符合河北省“绿色通道”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资格限制,经所在单位推荐直接申报参评。
二、时间安排
8月4日前,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
8月19日前,各推荐委员会完成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将结果及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办公楼A213)。
8月30日前,学校抽检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申报材料和各推荐委员会推荐排序结果。
9月5日前,分配指标、拟定推荐人选、公示推荐结果。
9月14日前,完成正高级职称同行评议和职称数据上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委员会须严格执行《河北科技大学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河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本单位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职称推荐工作方案”开展推荐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工作方案”内容,“职称推荐工作方案”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申报人用于满足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业绩和用于高评委会评审的代表性业绩成果,须在学校教研、科研管理系统审核备案。未在学校教研、科研管理系统审核备案的业绩成果,须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在使用A、B、C类高水平论文时,经所有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共同签字约定使用人的,所属职称推荐委员会要对论文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并签字确认。
(五)申报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重复率、分区等属性,由推荐单位与图书馆预约进行集体集中检测,提交检测论文的数量不超过首次申报使用数量的50%。参加过校内职称申报、已被图书馆审核通过的业绩,不再认定论文重复率、分区等属性,直接使用当年审核结果。
(六)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由申报人所属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
(七)评议推荐结束后,各推荐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评议推荐工作报告。
2.《河北科技大学职称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
3.《河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要求统一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不含涉密内容,不含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所有出现的身份证号用黑色阴影遮挡,所有手机号码、电话号码中间4位数字用黑色阴影遮挡,文档大小不超过15M,并按“姓名+佐证材料”进行命名)。
4.《申报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服务期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订入佐证材料装订册,一份单独放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
5.《河北科技大学代表性业绩成果审核登记表》(附件4),一份,放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
6.《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学术水平同行评价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材料,纸质版1份放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PDF电子版按“姓名+同行评价材料”进行命名。
联系电话:81668097
邮 箱:zyjsry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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