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施情况自行安排补课。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党政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